天水市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湿地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甘肃省林草局
今年以来,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甘肃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履行湿地保护管理职责,加大湿地保护管理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湿地生态系统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保护范围。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巩固林草生态建设成果,按照《甘肃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湿地保护重点范围和区域,即:西起秦州区藉源林场,东至麦积区东岔镇,共涉及湿地保护面积11.31万亩。
二是有效开展宣教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积极通过市内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公众微信号等新闻媒体,采用集中组织专题活动、散发宣传册和播放宣传片等活动形式,全面开展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民湿地保护的自觉性。
三是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甘肃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地方政府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将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纳入了林长制、河湖长制考核范围,明确了湿地监督管理范围,明确了湿地内禁止性和限制性活动,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联合执法,加大了对破坏湿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了全市湿地资源的安全。
四是加强湿地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及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重点开展全市湿地监测,动态掌握湿地类型、分布、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情况、受威胁状况,对湿地生态状况进行科学评估。根据监测情况,依法依规对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五是保护修复成效显著。依靠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加强湿地管护条件,全市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明显好转、湿地生态服务价值逐步提升,推动了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先后实施了秦安县南小河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张家川县马鹿林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2项,总投资200余万元,完成保护与恢复工程面积1000亩,新建机械围栏9000米,栽植防护林8400米、维修巡护道路3KM、修建拦水坝80米。恢复后的湿地生态状况显著改善,生物多样性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