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获得2023年全省林长制考核优秀位居全省第一
2024年4月23日,省林长办印发了《关于2023年林长制督查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市位居全省第一,这是继2022年林长制考核以来,我市已连续2年位居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生态宜居美丽天水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高位推动,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的“双林长”领导制,及时调整充实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市、县区、乡镇、村组林长和护林员“五级网格”包抓责任,全市共设立各级林长7860名,其中总林长253名、林长3559名、副林长4048名,固定网格员1.3万多名;设立林长公示牌2784块,其中市级44块、县区级62块、镇村级2678块。坚持明责、定责、履责,全面推行任务、落实、问题清单和提醒、督办函“三单两函”,提醒函告17批59次,真正把清单管理、函询督办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倒逼林长制各项任务落实。
二、聚焦生态优先,扎实开展国土绿化。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提质增效的要求,积极推进科学国土绿化,组织实施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秦岭西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绿化工程,深度绿化渭河干流沿线、西秦岭水土流失治理区等重点区域,共完成各类营造林(草)44.72万亩、占年度总任务的104.33%,造林绿化上图入库率达到100%。扎实组织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共完成水系道路绿化1350.5公里,义务植树831.2万株,四旁植树124.2万株,建成大规模义务植树基地7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积极争取开通“全民义务植树网”,设立“保护古树名木、守护绿色遗产”义务植树公益募捐项目,累计捐资60多万元。2023年2月,省林草局授予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三、科学管绿护绿,严格保护林草资源。严格落实各级总林长、林长、副林长定期巡林和护林员常态化巡山制度,带动1.2万多名生态护林员,严格落实网格责任,常态巡查167.1万亩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重点公益林、293.55万亩天然保护林。强化林草湿地综合监测,统筹推进样地调查、质量检查和成果编制等任务,认真完成林草湿地综合监测图斑任务,调查监测率达到100%。坚持及早介入、主动服务,切实加强征占用林地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共审核林地草地项目71件,涉及林地草地面积173公顷、审核率达到100%。强化常规执法和专项整治,共查处办结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4起,行政处罚48人,罚款61.35万元,恢复林地34.5亩。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建成覆盖各县区的野生动植物监测点4个,并依托市级野生动物救护站,加大对受伤、病弱、受困、迷途等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累计救治各类野生动物300多只;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实地对栖息地、人工繁育场所、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等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筑牢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安全防线。
四、突出预防监测,严控森林草原灾害。立足全市、着眼实际,制定完善《全市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措施,压紧压实市、县区、乡镇、村组和护林员五级联防联控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森林草原防火格局。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联动应急、气象、消防、森林公安等部门,对15个国有林场、17处自然保护地和重点林区开展隐患排查,检测重点区位40多个,整改火灾隐患100多处,制止野外违规用火36起,教育劝阻人员350多人,有效防范了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采取人工巡查、无人机航空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大重点区域巡查频次,全面做好侧柏、落叶松、中华松等病虫害防治,共完成登记备案检疫单位223家、检查涉木市场60多处、检疫各类苗木5600万株,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有效防治面积达到36.8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9.34%。
五、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林草工作发展。坚持把林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夯基础、补短板、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已建成国家级标准林业站12个。持续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全面实行“国有林场+”模式,积极搭建林场与农户的合作平台,联合培育优质林草花卉品种,累计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98个,加入合作社农户达到14.11万户,实现林下经济年产值6.82亿元。主动契合国家林草产业政策,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多方位开展招商引资,2023年共争取实施林草生态项目21个,总投资4.54亿元,同比增长36.75%,为促进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